双氧水应存放于合规的场地,生产企业和储运企业应具备相关资质和许可证明文件。过氧化氢溶液存放场所应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消防和逃生通道应保证畅通。双氧水溶液应按相应国际运输规则盛放于适合的容器中,容器标记应具有性能单。容器应按要求加贴危险公示标签,随附安全数据单。包装应加贴运输警示标签,并有正式运输名称和编号。
双氧水储运要求1)包装和贮运双氧水应用塑料或不锈钢容器,且其上盖应设有防尘的排气口,以安全释放可能产生的气体,避免的产生。2)双氧水是强氧化剂且有腐蚀性,所以应注意在贮运容器上涂刷GB190中规定的“腐蚀性物品标志”,以及GB191中规定的“向上标志”。3)按氧化剂的运输规则,组织运输,防止剧烈振摇。4)双氧水应存贮于阴凉、通风的库房中。在贮运过程中,避免阳光直射或受热。5)严禁与碱、金属及金属化合物、易燃品、还原剂等物品混存混运。6)请勿直接用手接触双氧水,操作时应配戴塑胶手套,当双氧水沾染人体或溅入眼睛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或用生理盐水冲洗。7)若包装破裂渗漏或当外溢的双氧水与可燃物质接触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将其冲洗掉。8)接触或贮存双氧水的设备和容器,应有足够大的排气口,以防设备憋压造成超压爆破而引起着火事故。9)双氧水生产所使用的设备、管道、管件等材料的材质要符合有关标准,并要清洗钝化合格,以防重金属离子进入双氧水中引起分解。10)杜绝因某种原因(如阀门内漏、操作失误)造成双氧水或含有双氧水的物料与其他可引起双氧水分解的物质混合,必要时断开连接的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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